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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公告
来源: 峰云摄影      时间:2023-05-06 22:26:59


(资料图)

根据《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为更好的加强渔洞水库的保护和管理,在渔洞水库正常蓄水位1985米消落区范围内的坟主请在限期内自行将坟墓及时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渔洞水库苏甲乡范围内,水库正常蓄水位1985米消落区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坟补偿: 根据《渔洞水库淹没区和陆域坟墓搬迁治理工作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三、迁坟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请各位坟主亲属在规定时限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应村办理有关迁移登记。

四、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之前,必须将坟墓从上述地点迁出否则按无主坟墓进行处理,请各村民相互转告。  

联系地址:昭阳区苏甲乡人民政府

苏甲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来源:昭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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